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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族的民俗民风

来源:www.huanlebuluo.com   时间:2022-08-23 06:28   点击:58  编辑:濮阳志   手机版

白族:聚居于点苍山下、洱海之滨的白族人民,在生活习俗和服饰等方面,一直保持着本民族鲜明的传统特点。白族男女普遍崇尚白色,以白色衣服为重。大理地区的白族男子喜缠白色或蓝色包头,多穿白色对襟上衣,外套黑领褂,下身穿宽桶裤,系拖须裤带,有的还喜佩带绣有美丽图案的挂包。其他一些地区的白族男子,则又喜欢头戴瓜皮帽,穿大襟短上衣,外套羊皮领褂或数件皮质和绸质的领褂,谓之“三滴水”。显得敦厚英俊,洒脱大方。享有“金花”美誉的白族妇女的服饰,更是色泽鲜美,绚丽多彩。大理一带的妇女多穿白上衣、红坎肩或是浅蓝色上衣配丝绒黑坎肩,右衽结纽处挂“三须”、“五须”的银饰,腰间系有绣花飘带,上面多用黑软线绣上蝴蝶、蜜蜂等图案,下着蓝色宽裤,脚穿绣花的“白节鞋”。手上多半戴纽丝银镯、戒指。已婚妇女梳发髻,未婚少女则垂辫或盘辫于顶,有的则用红头绳缠绕着发辫下的花头巾,露出侧边飘动的雪白缨穗,点染出白族少女头饰和发型所特有的风韵。剑川一带的年轻女子则又喜戴小帽或“鱼尾帽”。洱源西山及保山地区的白族妇女,常束发于顶,上插银管,再以黑布包头,穿右襟圆领长衣,系绣花腰带,衣袖和裤脚喜镶绣各色宽窄不同的花边,有的还喜束护腿,显得十分匀称协调和俊俏美观。总之,各地白族的服饰虽呈现出某些地区性的差异,但色彩明快、映衬协调、挑绣精美、古雅端庄等,则又是共有的特征。白族服饰因聚居地不同而略有差异,但所体现出的总体特征是:用色大胆,浅色为主,深色相衬,对比强烈,明快而又协调;挑绣精美,一般都有镶边花饰,装饰繁而不杂。将其地域特点与白族服饰特色联系考察大致可寻出这样的变化趋势:白族服装越往南显得越艳丽饰繁,越往北越见素雅饰简;就山区与坝区比较,山区白族穿着较艳,坝区白族相对较素。

苗族传统风俗敬酒揪着耳朵什么意思?

这个应该不是全部苗族都是这个风俗,可能就是某一区域的。应该是一种祝福。苗族风俗习惯
苗族的服饰在各地各有其特点。黔西北、滇东北的苗族男子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,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;其他各地苗族男子一般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的短衣。下穿长裤,束大腰带,头缠青色长巾,冬天脚上多缠裹绑腿。古代苗族男子都蓄长发,挽椎髻于头顶,插木梳或发针,戴耳环、手镯、项圈等饰物。至清代末期,他们已不再蓄发挽椎髻,有的改梳长辫子。各地区苗族妇女服饰差异较大,式样约几十种之多,但大多数地区妇女穿大领对襟短衣和长短不同的百褶裙,有的长及脚面,有的短至腿根,仅七、八寸长。湘西,贵州松桃、凯里,广西大苗山,湖北宣恩等部分地区苗族穿大襟右衽上衣,下着宽脚裤。湘西苗族的上衣无领,衣袖和裤脚绣有宽大花边,头缠格子布或青布头巾,戴耳环、项圈、手镯等饰物。苗族妇女的头饰式样繁多,挽髻于头顶,配上各种式样的包头帕,有的包成尖顶、圆顶,有的把头发绕在支架上高竖于头顶上,别具风格。她们的盛装以黔东南独具特色,把银饰钉在衣服上成“银衣”,头上戴着形如牛角的银质头饰,高达尺余。

黔东南、湘西、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,主食大米,也有玉米、红薯、小米等杂粮;黔西北,川南,滇东北的苗族,则以玉米、土豆、荞子、燕麦等主食。黔东南地区的苗族把糯米饭和蔬菜一起封存坛内,一、二个月后再取食的醅菜,是一种特具风味的酸腌菜。饮酒的嗜好十分普遍,凡遇婚丧、节日或亲友来访,都用酒招待宾客。

苗族的建筑在各地也有很大差别。黔东南居民住木制平房和楼房。楼房一般为两层,建筑形式多为“吊脚楼”(即按山坡斜度竖桩,在桩上建筑),屋顶为双斜面。顶棚上层贮藏粮食、杂物,吊脚楼下堆放杂物或圈养牲畜。湘西和贵州松桃等地,采用木质结构、双斜面瓦顶或草顶平房,每幢3~5间,“偏厦”作灶房或牲口圈。过去,地主或富裕人家还筑有庭院,并砌高墙或石碉围护。云南文山地区苗族居民住宅的墙壁多用竹条编织、外面糊上泥土的方法建造,屋顶为平形草顶。昭通地区的苗族居民多装权权房”,即一种用几根树干交叉搭糊,盖上茅草,用树枝或竹子编织、糊泥作墙的房屋。一般隔为两间,人畜各一。海南岛苗族住的是长而窄的茅草房,三间一幢,屋檐较长,檐下走廊是休息的地方。川南和黔西北的苗族多住士墙草顶或瓦顶的房屋。

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,财产由男子继承,主妇在家庭中享有较多的权力和地位。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。有的地区,有父子连名的习惯,子名在前,父名在后,平时都只呼本名,不连父名。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的影响,有的制定字辈、建立宗祠、修纂家谱。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自由,男女青年通过“游方”(黔东南)、“坐寨”(广西融水)、“踩月亮”(云南文山、楚雄)、“跳花”(黔中、黔西)、“会姑娘”(湘西)等社交活动,自由对歌,恋爱成婚。云南楚雄等地有“姑娘房”制度,以便择配良偶。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,一般通过亲友撮合,讲门当户对。苗族妇女有婚后“不落夫家”的习俗,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。有的地区苗族还有“还姑娘”、“转房”、“妻姊妹婚”等习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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